新闻中心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1-01-18      访问:0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的期望越来越高,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其工作特点也不断变化,以前的老方法、旧理念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的发展,如何充分发挥和立足各级综治办的自身职能,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是我们应该深入思考和探讨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要理清工作思路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关键是防和控,两者有机统一、相互支持、相互促进。通过“防”,可以“打牢根基、扎紧篱笆”,有效震慑选择作案目标并蠢蠢欲动的犯罪分子,使发案下降;通过“控”,既能及时抓获现行、获取线索,又能有效防范、制止犯罪的发生。为此,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我们应该更多地研究区域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思考如何限制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机会和条件,加大犯罪分子的作案成本和风险,从而阻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这个工作理念,应当成为指导各个警种和全体民警防控工作的基本思路,贯穿公安工作的日常打击、防范、管理和服务中。
二、要搞好组织协调
一是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犯罪成因根源于社会,抑制和消除犯罪的根本力量也在于社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才有可能全面落实治安防控的各项措施,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治安防控体系。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构筑防控体系模式很多,要设法摸索到符合实际的工作模式。解决问题要因地制宜,哪个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个问题,具体措施也要因地制宜,哪个方法最好就采取哪个方法。要突出以人为本的观念,抓好人口管理和控制,尤其是高危人群。要突出全民预防,形成全社会“大防范”格局,达到限制、消除犯罪的预防目的。如平安小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系列创建活动。要突出科技支撑,人防物防技防配套。把科学技术注入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提升治安防控层次和水平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科技手段的作用,提高治安防控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程度,实现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为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严密治安防控提供强大的技术和物质保障。
三、要找准着力点
一是公安机关主力军。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的主管部门,有着其他部门所不具备的专门手段和技能,必须充分发挥在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对防控体系建设专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适应与日趋严峻复杂的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需要。要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投向街面,强化各种专业、技术防范建设,加大对与违法犯罪密切相关场所、阵地的管理控制力度,进一步提升破案打击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二是群防群治支撑防控。在警力有限的条件下,广泛有力的群防群治组织是最重要的依靠力量,是完善防控网络的坚强基石,只有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才能使防控体系无懈可击,真正形成治安工作的社会防护墙。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平安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同时提高群众“自防”意识,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全民防控局面。
四、要强化责任落实
这是各项工作任务的落脚点,责任的落实是为工作的落实服务和护航的,当一项工作发生梗阻时,综治办就要拿出措施,进行责任查究,防止出现工作停摆,进而保证工作的常态化,顺畅化,保证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