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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一字区别

2024-01-10      访问:0

从理论来看,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理论和研究范式密不可分;从实践来看,社会治理创新需要政府培育社会参与自身建设的制度与能力。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治理”这一概念,把人们熟知的“社会管理”变成了“社会治理”,由“管理”转向“治理”,尽管只是一字之变,含义却大不同。

所谓社会治理,就是政府、社会组织、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诸行为者,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相比管理,治理是一种优化、良性、多元化、多角度的管理,是一种提升,内涵更全面。在“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交织的当下,惟有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善政推动善治,方能为中国迈向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定基石。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

与社会管理相比,社会治理更具有以下比较突出的特点:

第一,社会管理侧重于政府对社会进行管理,政府是社会管理合法权力的主要来源;而社会治理则强调合法权力来源的多样性,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也是合法权力的来源。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任何一个单一主体都不能垄断规范和管理的实践过程。

第二,社会管理易表现为政府凌驾于社会之上,习惯包揽一切社会事务,进行命令和控制;而社会治理更多的是在多元行为主体之间形成密切、平等的网络关系,把有效的管理看作是主体之间的合作过程,各种社会组织、私人部门和公民团体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

第三,社会管理更多地是表现为从自身主观意愿出发管控社会,想当然地自上而下为民做主;而社会治理是当代民主的一种新的实现形式,它更多地强调发挥多主体的作用,更多地鼓励参与者自主表达、协商对话,并达成共识,从而形成符合整体利益的公共政策。

第四,社会管理的实践主要依靠政府的权力发号施令;而社会治理在运用权力之外,形成了市场、法律、文化、习俗等多种管理方法和技术。社会治理行为者有责任使用这些新的方法和技术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发挥市场力量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关键是:一是社会治理保健化,切实把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最大限度地预防社会问题和公共危机的产生;二是社会治理法治化,强化政府作为规则和程序制定者以及矛盾调节和仲裁者的角色,强化和完善解决社会矛盾和和公共危机的法治机制;三是社会治理系统化,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理模式,把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看待,形成一套完整的治理体系;四是社会治理社会化,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提高社会自治、自助、自理能力;保障民权、发展民主、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激活民力,建设“和谐社会”、“活力社会”。五是社会治理信息化,是指要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化手段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提高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形成全面覆盖、联通共享、动态跟踪、功能齐全的社会治理信息系统,提高社会治理系统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