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四个坚持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0-12-11      访问:0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使命感切实把这一重要任务落实好,使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社会风险有效化解、社会生态得到优化,确保平安中国建设不断取得重大进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当前基层群众对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需求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他们盼望过上更高品质的生活,期待全方位、持久的平安,期盼更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希望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做到经常想一想群众最盼望什么,最关心什么,最怨恨什么。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让群众有更充分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创造性,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坚持党建引领。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神经末梢,是基层治理的“领头雁”。要坚持党建引领,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通过政治领导、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要把村级党组织核心树起来,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这个“带头人”。要发挥党员干部在基层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个末梢,实现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坚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我们要坚持以善治为目标,加大“三治融合”体系建设推广力度,更好地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要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遵循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乡贤、道德榜样、村规民约、家训家风、生活礼俗的教化作用,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

坚持提升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我们要在做好社会化这篇大文章上下功夫,培育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要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基层治理上下功夫,使循法而行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在创新“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上下功夫,让大数据多跑路,让老百姓少跑腿。要在推进基层治理专业化上下功夫,既充分发挥政法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又积极培育发展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工队伍,促进社会治理更专业、更集约、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