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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2021-01-05      访问: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乡村治理提出了明确奋斗目标、指导原则、方法。

乡村治理

1、奋斗目标

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2、具体方法

《意见》认为,各地方要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

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各种政府机构原则上不在村级建立分支机构,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村级承担有关行政性事务。交由村级组织承接或协助政府完成的工作事项,要充分考虑村级组织承接能力,实行严格管理和总量控制。

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鼓励各地实行目录清单、审核备案等管理方式。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3、积极响应

当前,我国主要智慧党建平台建设主要集中在城市,并随着国家政策与市场需求,诞生了一大批研发智慧党建、政法、城市、民生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产品已在全国100多个市、县、区、镇成功应用的江苏海盟金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需注意的是,当城市市场饱和之后,乡村将会成为新的蓝海,如何将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和方法成功应用到乡村,根据乡村的实际需求与具体情况,打造并建立统一的“智慧乡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成为各地政府和企业应该思考的首要问题。

现在,国家政策已经颁发,怎样乘上这股福利东风,一举打开乡村市场,就要看地方政府和各家企业各显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