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8 访问: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足见国家对完善网格化治理、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高度重视。
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抓手、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有力举措,正是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集中体现,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坚持以网格化为方向,以社会化为目标,以信息化为支撑,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全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一、统一思想,深化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认识
思想决定行动,认识决定高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的一环,其现代化水平和程度至关重要,甚至首当其冲。网格化服务管理,在治理理念上,强调从管控为主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转变;在治理主体上,强调从“官管民”的单向治理转变为“官民共治”的双向治理;在治理手段上,强调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进行社会治理,这三者无不体现着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和转变。因此,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也是社会发展的大势,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二、创新理念,由“管理”转向“服务管理”
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否成功,关键在于理念的创新。当前,要突出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现由“网格化管理”向“网格化服务管理”转变,尤其应彰显网格的社会服务职能,积极调动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使社区居民能积极参与到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去。二是实现以“管控”为主要目的的传统模式向“有序与活力统一的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新模式”转变,注重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构建服务型政府,从单一职能管理到多元职能管理;主动调动网格中企业的力量和社会组织的力量,体现多元治理和共建共享。三是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提升成都市的社会治理能力,通过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体现网格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整合,促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上台阶
进一步优化、拓宽网格服务管理功能。进一步优化网格设置,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构建服务管理功能完善、参与主体多元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的综合效能。在现有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建设集公安、城管、网格、维稳、应急、信访、视频监控等领域与功能于一体的“大平台”和“大联动”中心,不断强化信息化支撑,打造平安建设“大数据”系统和信息平台的升级版,确保功能完善、城乡全覆盖。
加强系统、力量整合。针对各个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时间不同、技术标准不一,设计程序不同、保密要求不一的具体问题,认真调研分类,规范新建信息系统的功能定位与层级功能定位,确保逐步消除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壁垒。按照“定格、定人、定责”要求,将“一格一员、综合履职”模式向“一格多员、共同履职”方向改革,构建“专兼合一”的服务管理队伍。
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将各类社会单位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引导和鼓励其承担社会责任,开放单位资源,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四、完善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工作长效发展
建立网格流程管理机制。建立“网格-社区(村)-乡镇(街道)-区(市)县-市”社会服务管理事项闭环运行机制,“业务统一受理-项目分流移交-部门协调处置-全程跟踪督办-办结回访问效”链条式服务机制,实现“服务群众一个系统、回应诉求一套人员、事情办理一站分流”。
建立业务事项准入机制。对各部门沉入网格的服务管理项目、业务工作任务和信息采集事项进行严格梳理、审核,制定部门业务事项下沉程序和标准,并按照“费随事转、事费匹配”的原则向基层拨付工作经费,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
建立信息平台管理机制。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定期采集、审核、录入、更新制度,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鲜活”;建立部门业务数据信息导入制度,确保信息“面宽、量大、质优、更新快”;建立信息保密和硬件设备维护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
建立网格员队伍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员持证上岗制度、一日双巡制度、值班备勤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规范网格员入职条件、培训体系、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裁汰程序,建立一岗多责、一专多能、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工作业务工作两手硬的网格员队伍。
建立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建立网格员队伍监督考核机制和部门服务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分级考核、分类考核、量化考核并行的监督考核体系,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优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