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4 访问:0
近年来,基于城市管理数字化、技术化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悄然兴起,被政界和城市管理者看作一种新的社会治理方略。然而,网格化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新模式,还有很多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的地方。
网格化管理概念
网格本是计算机术语,指利用互联网把地理上广泛分布的各种资源连成一个逻辑整体,为用户提供一体化信息和应用服务,以最充分地实现信息共享。网格有着资源共享、协同工作、开放、动态等优点。社区网格化管理试图把上述优点移植到具体的管理实践中,它和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相比较,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破了城市管理部门与行政区划之间空间的界限,因此网格化管理具有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管理服务高效等特点。
关于网格化管理的概念,各地在实践中有着基本一致的看法:城市网格化管理就是以社区、街道为基础,在其管理区域内,把1万平方米左右的区域划为一个单元网格,在此基础上建立城市网格的信息管理系统,最终实现对社区和街道的管理。
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机理
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政府部门各自为政、职责不清、权责不明、工作效率不高等等。那么如何形成一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的联动机制,是城市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严峻考验。网格化管理恰恰在此方面有其优势,它是一种整体性运作模式。首先网格化管理提出了统一规划、市区联动的工作思路,形成发现、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等一套完整有效的工作程序。其次,网格化管理一般实行市区两级分工、监管分离的体制。市级负责监控和协调,区级负责具体运作。两级都分别设立指挥中心,减少了问题上报的很多中间环节和管理层级,大大缩短了处理问题所花费的时间,从而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效率。最后,网格化管理正是从基层社区管理服务中遇到的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矛盾出发,理清基层社区和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明晰职权,同时把社区的管理职能直接下放给每一个社区单元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的职、责、权,并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理顺市、区、网格之间的关系。
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始试点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然后被移植到全国各地,始终带有很强的政府主导色彩。首先,从一开始网格化管理就被政府大力推崇和看重,并把它作为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的灵丹妙药。其次,从网格化管理的主体来看,虽然网格存在不同性质的“多元行动主体”,但政府主体明显处于主导地位。具体来说,网格化管理的主体主要包括街道办事处公务员、社区工作者、社区党员和社区志愿者,但他们在网格管理中的地位却是不一样的。由于政府部门拥有较丰富的公共资源和较大的公共权力,所以在网格管理中自然处于主导性地位,社区工作者虽然是网格管理中的主要力量,但他们只是负责执行政府主体的任务安排,至于其他志愿者则只是辅助性的角色了。
网格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政府主导带来的运行成本问题。网格化管理是社会转型期的产物,它是为了应对当前日益多发的社会群体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而产生的,是一种将基层社区组织与政府公共服务系统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然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运行也潜藏着行政成本膨胀的风险。由于网格的面积比较小,这样每个社区就需要分成多个网格,而每个网格都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政府公务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这就大大增加了人力运行成本。同时这种管理模式需要从市级政府、县区政府直到街道办事处增设各级网格管理指导中心办公室,从而增加了机构的数量。最后,网格化管理需要以信息技术作为依托,需要增设大量的设备,投入很多物质资源,并需要相应的维护网络正常运转的资金注入。
网格化管理可能制约着社区自治的发展。当前社区管理日益呈现行政化趋向,政府权力直接下沉到社区,压缩了社区自我管理的空间,并从上至下对社会组织实行再组织化,导致社会空间行政化、社区组织行政化、社区事务行政化。而网格化管理则加剧了这一现象,使政府权力从社区进一步深入到居民家中,每一个家庭,甚至每一个人都完全置身于政府权力的控制之下。“政府行为的全面回归,不仅使公共服务辐射到社会各个领域,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行政强制的倾向”就这个角度来说,网格化管理这一实践模式总让人有一丝隐忧:政府似乎只是为了实现全面控制而介入,而不是为了发展社区自治而介入。
网格管理的泛化问题。社区网格化管理之所以受到城市管理者的青睐,主要源于地方政府强大的维稳压力。决策者们认为网格化管理可以弥补原有社区管理模式的不足,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但随着网格化管理这一新的社会管理模式的实施,“就网格化的功能而言,已经被泛化到可以解决任何问题的地步,似乎与党的系统和政府系统相关的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网格化来解决,网格化的范围被大大泛化。”当城市管理者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网格管理时,他们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力就会减弱。而政府职能转变才是解决社会问题、加快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所在。网格管理泛化的另一个表现是各地网格管理的程式化严重。对于这一管理模式,各个城市争相移植,不管它是不是符合本地实际,也不对其进行因地制宜的改变。
网格化管理中政府职能的定位
政府应该为社区和街道提供服务而不是控制它们。该如何理解政府责任?新公共服务理论中有这样一种观点:“公务员日益重要的角色就是要帮助公民表达并满足他们共同的利益需求,而不是试图通过控制或掌舵使社会朝着新的方向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政府负责应该包括整合社区内各种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的信息共享网络;完善社区网格内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协调物业公司完善社区网格内基本的文化娱乐设施;引导网格内自发性群众组织等等,而不是直接告诉居民该怎么做、要怎么做。市区两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不能把网格化管理当成能够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药方,更不能把其作为控制社会基层的手段,而是要遵循社区发展的自然规律,不能按照政府意愿改变社区的发展方向。政府要给社区提供服务,尊重社区的行动选择。政府要与社区居民、社区管理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一起,共同协商解决居民所面临的问题,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政府角色从控制转变为议程安排,使相关各方坐到一起,为促进公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提供便利。”
公共利益是目标而不是副产品。网格化管理最初本是城市管理者为整合社区资源,构建社区信息共享平台引入社区管理中的,但其随后的遍地开花则更多的是基于维稳的需要。或者可以这么说,政府在推行网格化管理时首先想到的是排查社会隐患、解决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的潜在问题,不让自己管辖区域出现管理盲点。如果说考虑到了社区公共利益的话,它可能就是一种副产品,而不是真正的目的。
社区公共利益指什么?首先,它指向社区内提供的公共医疗服务是不是能够满足居民的需要;其次,它指向社区内的基本娱乐设施、场地能否满足居民的需要;第三,它指向社区能否提供一个安全舒心无污染的生活环境,让居民从单位下班回来感受到温暖;最后,它指向社区居民所能享受的自由生活和自由表达的空间。凡此种种,都是政府在社区管理中需要营造的。可能由于现实的制约,有些社区公共利益很难完全实现,但它是目标,至少是努力的方向。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包括网格化治理过程中首先要把这些公共利益的实现作为目标,如果有维稳的考虑,应该把维稳作为实现公共利益的途径之一,而不是相反。
把社区自治作为网格化管理的目的。网格化管理只是社会转型期的产物,它产生于社会矛盾多发的今天有其必然性,然而社区治理的最终目的是自治,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网格化管理只是社区治理步入一个特殊时期的产物,不是道路终点。在这方面,政府要有前瞻性,要充分认识到网格化管理的局限和未来,正确进行政府职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