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8 访问:0
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排查报送制度
1、各村网格员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信息管理员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网格员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
4、网格信息管理员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属于村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网格管理站站长,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村职责范围之外的上报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5、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定期深入村,收集各管理站有效信息,切实做好村内信息动态的登记,认真记录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
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管理制度
1、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帐系统,实现村网格数字化管理。
2、信息台帐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帐、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3、信息台帐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4、信息台帐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镇总台帐的管理;村级网格站长负责村总台帐的管理。
5、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村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帐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处置反馈制度
1、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的原则给予处置。
2、在处置责任上,属于村内部事务,原则上由村网格站长牵头处理;涉及镇职能部门的事务,原则上由镇职能部门牵头处理。
3、在处置时效上,属村工作站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镇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4、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镇职责范围,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5、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网格化服务管理督办考核制度
1、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办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督办考核机构:镇综治办。督办考核对象:各村网格责任人。
3、督办考核内容: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镇村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
4、督办考核周期:实行一季一排名,年度总评比,年度评比考核与村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实施。
5、督办考核形式:以《督办报告》报送镇主要领导。
6、督办考核纪律:督办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督办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透露考核过程与结果。
7、被督办的网格及责任人要主动配合督办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要高度重视督办办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并积极整改。
网格员学习培训制度
1、网格员定期参加由镇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学习培训,全体网格员都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笔记、有心得、有记录。
3、学习使用统一的学习笔记本,镇网格服务管理中心负责集中学习的记录和学习笔记的检查。
4、建立集中学习点名制度,由镇网格服务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以便查阅。
5、建立补课制度,对因事请假未参加学习人员进行补课,补课由镇镇网格服务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